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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国际交流合作处职能

1. 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外事工作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领导机关关于外事工作的决策部署。

2. 制订和实施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发展规划和学年工作计划。

3. 健全和完善学校国际交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

4. 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全校因公临时出国工作,负责拟订学校领导因公临时出国年度计划并办理报批事宜,承担全校人员因公临时出国事项的审核、审批工作。

5. 负责国外团体或个人的来访接待及来校的邀请、审核和报批手续的归口与管理工作。

6. 负责学校与国外大学(机构)友好关系的建立及校际(机构)间的交流、合作项目的拓展。

7. 负责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对外校际交流人员及各类合作项目人员的选派、管理及行前教育培训工作。

8. 会同教务处或研究生处、二级学院进行对外交流学生的选拔、派出、管理及行前教育培训工作。

9. 会同教务处或研究生处、二级学院进行外专的聘请、管理及相关服务工作。

10. 会同教务处或研究生处、二级学院进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11. 负责我校举办国际会议的报批和管理,以及其它涉外事项的报批和对外行文、发文、收文工作。

12. 协助办理教师、学生的出国进修访学手续。

13. 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资料和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工作。

14. 协助有关部门一起做好涉外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 1255 号,250399
邮箱:guojichu@sdad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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