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与台湾艺术大学学术交流协定书》,我校拟定于2018-2019学年第2学期选派2名(公费生、自费生各一名)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赴台湾艺术大学交流学习。台湾艺术大学相关信息请参考下列链接:http://www.ntua.edu.tw/。现将选派交流学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2019学年第2学期选派交流生相关信息如下:
1、学习时间:2019年2月-2019年6月
2、选派对象:2017级美术(油画、国画、雕塑)、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硕士研究生
3、所需费用:
(1)学杂费:12180元新台币,约计2720元人民币(公费生无需缴纳)。
(2)需向对方学校缴纳住宿费、接送机、证件办理、体检等费用共约11415元新台币,约计2551元人民币(实际收费应按照实时汇率计算)。同时,办理出入境手续的相关费用以及往返机票费、交通、生活、保险、医疗等费用也均由学生自行承担。(学生需自行购买医疗及意外险,保险时间需完整涵盖交换时间,并于入学报到时向台湾艺术大学提供保险购买证明。)
(3)学分费:硕士研究生交换生最少需修习9学分,超过9学分者超出部分将要收取学分费;交换生经授课教师与系所同意可跨学制修课,也需另交学分费,收费标准为:大学部学士班1040元新台币/1学分(约232元人民币);研究所硕士班、博士班5000元新台币/1学分(约1118元人民币)。
二、报名资格
申请赴台湾艺术大学留学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课程成绩无不及格课程(重修或补考及格视为存在不及格课程)。
2、无违反法律及校规、校纪行为。
3、无欠费情况。
三、报名方式和报名日期:
1、申请交流的学生需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境外访学申请表》交至研究生处。
2、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5日上午10:00。
四、选派办法
1、选派学生必须符合第二条报名资格。
2、研究生处将按照各门课程成绩绩点平均值对申请交流的学生的成绩进行排名,并结合综合考察情况最终确定选派名单。
3、选派名单将在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
五、其他事项
1、公示期过后如无异议,被公示人员到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2、确定被选派的学生到研究生处办理离校手续。
3、联系方式: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联系人:马思敏电话:89626167
研究生处联系人:陈慧电话:89626309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研究生处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