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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项目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 博士后项目

发布时间:2024-05-22    点击量:    来源:

一、选派计划

1.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2.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3.留学人员应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4.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允许外方提供配套经费资助。

二、申请条件

1.高级研究学者聚焦选派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3)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能够组织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一般应担任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4)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2.访问学者聚焦选派优秀教学科研人才和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4)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3.博士后聚焦选派青年科研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须为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应届博士毕业生(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通过博士培养单位推荐,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设站单位推荐,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在职青年教学科研人员通过工作单位推荐。

(3)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留学身份为博士后。

4.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三、选拔办法

1.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并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推选单位在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相关受理单位,由受理单位统一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推选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3.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相关单位负责申请材料受理工作,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4.受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本指南要求开展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工作,向申请人所在单位了解核实申请人情况,筛选出符合项目要求的申请人。受理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5.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

专家评审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

(1)申请人的道德品行、学术诚信、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

(2)申请人的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

(3)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及拟留学专业的应用前景。

(4)留学目的国、拟留学单位及国外合作学者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及国际认可度、是否具备接待申请者所需科研条件。

(5)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及推荐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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